关于资格考试财政票据(发票)领取的有关说明

  • 发布时间:2023-2-6

      此说明针对各类在全国(省)统一网报平台上进行报名及缴费的专业技术与执(职)业资格考试,具体包括:经济师、审计、统计、执业药师、社会工作者、一级建造师、二级建造师、监理工程师、一级消防工程师、一级造价工程师、安全工程师、城乡规划师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、测绘师、设备监理师等考试。

      需要财政票据的考生请于该项考试开始前一周(周一至周五,节假日顺延),至现场领取,逾期不再开具,领取时需带好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该项考试的准考证,由他人代领的还需带好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。领取地点:北直街35号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109办公室    咨询电话:0519-86617125